一笔10余万元的工程尾款,因发包方未付款、签字人员离职等理由被拖欠多年。近日,独山子区人民法院通过现场勘验、精准测算,成功化解了这起承揽合同纠纷,让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2020年8月,某商贸公司与某建设公司签订《塑木产品供应协议》,约定由某商贸公司为某工程项目提供塑木产品定制及施工服务,工程按实际工程量结算。项目完工后,某建设公司支付了部分款项,但剩余10余万元承揽费却迟迟未能结清。某建设公司辩称,发包方尚未向其支付相关款项,且工程量确认单上的签字人员已经离职,无法核实新增工程量,因此拒绝支付。
因双方对新增工程量争议较大,案件进入庭审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共同前往项目现场进行实地勘验。通过现场测量、逐一核对,法官用客观数据还原了工程量的事实真相,为后续调解打下了坚实基础。
在查清事实、明辨是非的基础上,承办法官趁热打铁组织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某建设公司向某商贸公司支付承揽费8万元。协议签订后,双方握手言和。
法官提醒,广大市场主体在经济往来中应强化合同意识与证据留存意识。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结算标准、工程量确认方式及人员授权范围;工程变更或新增时,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并留存好现场签证、验收记录、沟通函件等关键凭证,从源头上防范法律风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何沐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