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月11日起,克拉玛依市住房公积金一系列优化调整政策正式落地执行。
此次新政聚焦惠民安居、便捷安居、宜居安居三大方向,系统性推出12项优化措施,进一步加大购房支持力度、拓宽使用范围、提升服务效能,让更多缴存职工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
新政重点加大对多子女家庭、刚性与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对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上浮30%;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家庭申请二次贷款,可同步享受额度上浮30%和首套房贷款利率优惠。
在降低购房成本方面,购买克拉玛依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最低降至15%;购买疆内符合条件的现房、“以旧换新”房源、“好房子”高品质住宅、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等优质项目的,最高贷款额度同样上浮30%。同时,异地购房政策持续优化:在全疆(含兵团)范围内任一县(市、区)无自有住房的克拉玛依缴存人,或在克拉玛依市管辖区域内无自有住房的疆内其他公积金中心缴存人,申请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享受首套房贷款利率;在疆内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疆外缴存人家庭,在克拉玛依市管辖区域内购房的,同样执行首套房贷款利率政策。
围绕“便捷安居”,贷款与提取流程全面优化升级。借款人偿还贷款年龄上限延长至68周岁,结清首次公积金贷款后即可申请二次贷款,贷款期限变更次数由1次增加至2次。推出“亲情互助还贷”服务,借款人的父母或子女在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可提取本人账户余额,直接协助偿还贷款本息。租房提取范围进一步拓宽,对本市已有自住住房,但因子女教育(高中及以下)或跨区长距离通勤需要额外租房的缴存人,可凭相关证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聚焦“宜居安居”,住房消费与民生保障场景持续拓展。缴存人可提取公积金用于老旧小区电梯更新改造、为65周岁以上父母住房适老化改造(限额3万元)。
此外,购买自住住房缴纳的契税,可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提取公积金支付;缴存人及直系亲属因伤残、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也可按规定提取公积金应急,切实为群众纾困解难。
克拉玛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公积金政策优化调整,是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同步优化办理流程、做好政策解读,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地见效。缴存职工可通过克拉玛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新疆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查询详细内容,也可拨打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咨询。
责任编辑:腊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