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不主动还钱不仅触犯了刑法,还要被判刑。”庭审结束后,被执行人蒋某懊悔不已。近日,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依法判处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同时组织5名未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到庭旁听,以“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实效,彰显司法权威,震慑规避执行行为。
2020年,蒋某因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付款义务,被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进行财产调查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此后,法院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核查发现,蒋某以现金方式收取案外人支付的土地承包费29万余元,却故意隐匿该笔财产,逃避执行义务。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蒋某的行为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执行法官遂依法将其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侦查期间,蒋某逐渐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严重性,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履行部分债务,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检察机关审查后,依法对蒋某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蒋某对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其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主动履行部分债务等从轻处罚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在此提醒,生效裁判是司法权威的体现,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是公民的法定义务。任何妄图规避、抗拒执行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严惩,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责任编辑:何沐芸